房网小静 发表于 2025-4-2 11:38

烟台毓璜顶医院关于取消门诊预交金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等要求,进一步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我院将于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门诊预交金内涵门诊预交金是指患者在门急诊就诊前尚未确定具体医疗服务内容时(如未开具医嘱)就预先存入医疗机构账户的资金,且没有开具正式医疗收费票据。二、不属于门诊预交金情形1.在门急诊预约挂号时,患者预交的诊查费;2.按疗程或阶段多次检查或治疗,患者一次性预交的资金:口腔正畸、血液透析、康复理疗、中医治疗、化疗、放疗、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3.单位或团体为个人体检预交的资金;4.实施日间手术、门诊手术、急诊手术前,患者在门诊检查时预交的资金;5.门诊特殊疾病等在门诊治疗按照住院政策报销的情形。三、医院措施1.取消门诊预交金:患者就诊前无需提前预存费用。就诊前只交纳所选医师级别对应的诊查费用,诊查结束后,如需进行取药、检查、治疗等,可通过人工收费窗口、院内自助机、烟台毓璜顶医院互联网医院小程序等方式缴费结算。2.按通知要求:对于急诊等情形以及老年人等确有门诊预交金需求的群体,在患者自愿且确有必要的前提下,自愿使用门诊费用预存业务。咨询电话:总院区(0535)6691999-81176、(0535)6691999-81213,莱山院区(0535)6692999-71162。
烟台毓璜顶医院2025年3月31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烟台毓璜顶医院关于取消门诊预交金的通知